从精神的三种形态到完满的精神

从精神的三种形态到完满的精神

按语:这里所述的是如何从精神的三种形态出发认识到完满精神的存在,其中的要点在于1)自在的精神行动、展现要求着其必须是自为的2)自为与自在对立,因此必须为第三种形态所统一3)统一本身是一种扬弃,但真正的精神应该是贯穿三个阶段的真正的底层现实,即完满的精神,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这称为无限性。


(《启示哲学》,谢林著,王丁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5月第1版,pp. 90-92)

……我们在第一重形态中认识到的,只是一种单一的存在样态(也就是纯然存在着的存在),在第二重形态中认识到的是另一种存在样态(也就是在自己之外存在着的存在),在第三重形态中我们认识到的也只是一种存在的样态而已。也就是说,绝对自由的精神不可能系缚在这些样态上,因为它们——即便是最高的样态——只是存在的一种单一样态而已。尽管我们为了进一步刻画存在的样态,有理由说:在第三重形态中的精神是作为自身存在着的精神。因为在第一重形态中,精神是纯然自在存在着的精神,正因为这一点,它不可能是作为自身存在着的精神,因为这个“作为”所表达的,始终都是一种向外设定,一种向外放置。正如常言说的:某个人把自己作为自己呈现或者展示了出来;也就是说,在“作为”中,比如在“作为”中所包含的,始终都不是纯然的存在,而是那个作为被认识到或者可以作为被认识的东西。但所有这些在纯然自在的存在中都是相反的。纯然的自—在反倒退回到了深渊中,它恰恰就是未得认识之物,或者说在非—认识中才能被纯粹认识到的东西。与“作为”联结在一起使用的“存在”一词的意思始终都是对象性的存在。纯然自在存在着的精神因而也就是并不作为自身存在着的精神(这个命题对后面的内容来说很重要)。进而纯然对象性存在着的精神(第二重形态)不仅是不作为自身的精神,甚至还是不等同于作为自身的精神(因为它是在自己之外存在着的精神)的精神。第三重形态中的精神才是作为自身存在着的精神。它同时也是不能不是精神的精神。但正因为这一点,它还是系缚在一种形式,或者说系缚在一种存在的样态上,也就是说,它不是绝对精神;因为绝对精神超越于一切存在样态,它是它所意愿的东西。绝对精神是那个从自身出发、从它作为精神的存在出发仍然自由的精神;对绝对精神而言,即便是作为—精神—存在也只是存在的一种样态或方式;这一点——也就是甚至不系缚于自身——才给予了精神绝对的、超越的、浩瀚无际的自由,对这一点的构想我在之前的系列讲座上已经表达过了,这一构想第一次把我们的思想和认识所容括的一切拓展到了如此大的程度,以致它让我们感觉到,我们现在就依于最高者而在,我们达到了那个不可设想有比之更高的东西的那个最高者。自由就是我们的最高者,就是我们身上的神性,我们把它意愿为一切事物的最终原因。如果我们不能把完满的精神同时作为绝对自由的精神来达到,那我们甚至都不会去意愿精神;或者不如说,对我们来说,完满的精神同时就是绝对自由的精神。

如此一来,如果完满的精神只是纯然作为自身存在着的精神,也就是说,如果它纯然就是第三重形态,那它就不会是完满的精神了。完满的精神超越于一切存在的样态,它超越于其中的每一个样态,甚至超越于最高的样态。它绝对的超越正在于这一点。

完满的精神因而也就是,1)自在存在着的精神,2)独立自为存在着的精神,3)在自在中独立自为存在着的精神。我们把最后这种精神断言为作为自身存在着的精神,在此断言中已然蕴含着下面这点,即唯有凭借这一规定,真正的终点,也就是得到了完成的精神才得以达成。因为唯有在开端摆脱了其否定性,从它自身中被呈现出来,进而得到客观地设定之际,真正的终点才会达成。在其第三形态中的精神仍然是自在存在着的精神,只不过现在精神在自在存在状态中同时也独立自为地存在着。也就是说,这第三个形态只是从主体性中被呈放出来、得到了客观设定的开端;作为自身存在着的精神其实就是已然把自己提升到自身之上、被放置出来的最深深渊。


从精神的三种形态到完满的精神
http://avcaleb.github.io/2025/10/08/从精神的三种形态到完满的精神/
作者
A. V. Caleb
发布于
202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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