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论(二):神的不可触碰性、纯一性、本质无限性

By A. V. Cale,基于图伦丁的《辩道学要义》

神论(二):神的不可触碰性、纯一性、本质无限性

关于“神论(一)”的事项

前几天我发现上次发布的“神论(一)”中的内容在问题五的形式化证明的地方有重大的逻辑漏洞。所以我已经将上次的文档的形式化证明部分进行了重写,基本上可以说比较好地达成了证明的目的。大家可以在网站上通过上次的链接查看。对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问题六:是否可以把神的属性分为可为造物触碰的(communicable)[1]以及不可为造物触碰的(incommunicable)?我们确证。

可触碰和不可触碰乃神圣属性多种区分方式中最重要的一个。这里谈论的可触碰有两层含义:其一乃本质和形式上的(就着事物的内在存在而言);其二乃相似性上的(就着效应而言)。

就着前者而言,神的所有属性都同样是不可触碰的,正如神的本质不可触碰一样[2],否则这些属性就不能称之为属性[3]。所以,论到本体[4],例如,神的公义和人的公义就是两回事。

然而,就着后者来说,我们承认,确实神按着祂的恩典,在受造之物身上按祂的大能显出类似其神圣属性的效用,例如良善、公义、智慧,等等。不过,严格来说,神的一些属性是在造物身上一点痕迹都没有的,例如无限、永恒等。但这却不是说神的无限性高于神的良善,因为造物是否能类似于神的某些品质并不决定这些品质高于其他的品质。这里,我们需要谨记,神所有的品质在本质上都是相等重要的、核心的。神乐意将一些祂自己的善在造物身上发动更表明了神的良善和荣耀。

从而,当我们说到一些人具有诚实、良善等品德时,我们实际上所说的内容只是一种对神那边超然属性的相似。在神那边是首要的、主要的、抽象的,在人这边却是次要的, 是依附于神那边的超然的品质的。

这里,我们就可以理解主所说的:

除了 神以外,没有一个良善的。(马太福音19:17 和合本)

There is only one who is good. (Matthew19:17 ESV)

因为,只有神的良善在本体上是真正的原型。人的良善都不过是在效果上的近似,其与原型的本体差别巨大。(这一段是整个问题的总结。)

关于基督人性的善: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既然基督耶稣拥有完全的人性,那么其人性并不会拥有其神性的超然的品质,而只是拥有在类比意义上的品质。因为“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他也照样亲自成了血肉之体(希伯来书2:14 和合本)”。从而,基督按照神性说,其拥有首要的、主要的、超然的公义等神圣品质;而基督按着人性说只拥有依附性的、类比性的善的品质(正如基督按着神性说是不死的,按着人性说是会死的,最后基督为我们经历了人性中的死亡)。从而,基督人性的善并非是神本体地、抽象地灌入基督的人性之内,在类比的意义上表现出神性的善的效用。[5]

问题七:神是最纯一(simple)并且没有任何组成部分(composition)[6]吗?我们确证,并反对苏西尼派和沃斯蒂乌斯[7]

该争论由苏西尼派激起,他们拒绝合乎圣经地把纯一性归之于神的属性——其目的只是为了减弱三一神的奥秘(参见《拉科夫教理回答》3.1, The Racovian Catechism 3.1)。后来沃斯蒂乌斯同样保留了这个错误(连带着其他的错误),并在其1610年的《神论(Tractatus theologicus de Deo)》一书中引介。这些做法荷兰抗辩者(The Remonstrant)也赞同,在其《辩护文(Apology)》中,他们公然否认神的纯一性是需要被相信的,并否认圣经对其有相关的记载,且认为整个事情从来只是寓意性的。

然而,正统却始终如一地教导神的本质是完美地纯一地,并全无任何的组成。这个观点不是一个新的观点,因为奥古斯丁就明确地表达过神是纯一的,而后来诸多伟大的神学家都坚持这样的观点,如安瑟伦、阿奎那等。

奥古斯丁说:“神的本性是单纯的、不变的、不受干扰的。并非祂自身是如此,而祂所做的又是另一副模样。”(奥古斯丁,《论三位一体》)。 在教导说没有任何受造物是真正完全纯一的之后,他补充说:“虽然神可以被称为多方面的(如伟大、智慧、快乐和真实以及任何合理的事物),但祂确实是完全纯一的。 祂的伟大与祂的智慧是一样的,因为祂不是在质量上伟大,而是在美德上伟大,祂的善良与他的智慧、伟大和真理是一样的”(奥古斯丁,《论三位一体》)。 亚他那修也有同样的论述: “祂是一个简单的实体,没有任何转动的影儿,正如雅各所证明的那样。”(亚他那修,《致非洲主教》)。

“纯一”一词有两层的含义:

  1. 全然的的含义上。所谓全然意味着其在每一方面都毫无组分。
  2. 相对的、比较的含义上。所谓相对意味着其只在某些事项上毫无组分。例如,天空和质素被称作纯一的实体只是相对那混合的状态而言的,天空等物本身却并未从其质料中排除由多种组分组成的可能。天使与灵魂相较于肉体而言是纯一的,然而并非完全的纯一,因为其还是有组分的。

在神的纯一性上,我们讨论第一种的含义。

神的纯一性并非论及神的道义层面[8],而是其实体的(physically)层面。神的纯一性乃是神的一个不可触碰的(incommunicable)[9]属性,此性质表明神不仅在事实上没有任何组合,并且是不能有组合或是被分割。

神完美纯一的证据

从神的第一性(first)——或是独立性——可以很容易得出这个结论。如果某物是由\(Q_1, Q_2, Q_3, ..., Q_n\)等组成,那么该物是出于\(Q_1, Q_2, Q_3, ..., Q_n\)的组成其自身才能存在。于是,我们可以进行形式化的表述如下:

  1. 如果某物的存在依赖于\(Q_1, Q_2, Q_3, ..., Q_n\)的组成,那么其便不能被称作第一的。
  2. 神是第一的。
  3. (所以)神没有组分。

从上述证明中可以接着从神的完美性确证,因着依赖于其他的组分是不完美的表现,而神是完美的,所以神必定是无组分的。

从而,这也是为什么主耶稣会说: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 (约翰福音14:6 和合本)

Jesus said to him, “I am the way, and the truth, and the life. No one comes to the Father except through me.(John14:6 ESV)

λέγει αὐτῷ [ὁ] Ἰησοῦς· ἐγώ εἰμι ἡ ὁδὸς καὶ ἡ ἀλήθεια καὶ ἡ ζωή· οὐδεὶς ἔρχεται πρὸς τὸν πατέρα εἰ μὴ δι’ ἐμοῦ. (ΚΑΤΑ ΙΩΑΝΝΗΝ14:6 NA28)

可以看出,主耶稣在这里运用抽象名称(abstract names)描述自己,表达神性本质与这些抽象概念之间的本体同一,从而在某一层面上论到了自己神性的超然的纯一性[10]。(英文:I am the way, and the truth, and the life. 希腊原文:ἐγώ εἰμι [11] ὁδὸς καὶ ἀλήθεια καὶ ζωή[12]

并且,我们可以看到,神与任何组分形式都无关。神不仅不拥有数量上的多个部分,也因没有肉身实体而不会有其组分,同时也因本质与存在的同一而不会在这个层面上产生组分。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神的圣名“耶和华”的更深的含义。

因为人的存在(existence)与其本质(essence)不同,人的存在中有许多是偶然的从而不属乎本质。然而神的圣名“耶和华”所说的是“我是我的存在”(I am that I am),换句话说,神的本质与存在是同一的,神的所作所为(存在)与其本质是完全一样的,神不会有任何违背其本质的行为。神的存在方式完全不同并超然于受造之物。这也是为什么哲学家称神的存在是本质性存在。

神既然是纯一的,那么柏拉图主义者和摩尼教徒对神的看法就是错的。因为神的本质的纯一是独有的、超然的,从而受造物的本质与神的本质是完全不同的。所以柏拉图说“神是世界的灵魂”是错的,摩尼教徒说“受造物都从神的本质而出”[13]也是错的。

对异议的解释

  1. 罗马书中所说的“万有都是本于他,倚靠他,归于他(罗马书11:36 和合本)”不能从质料的意义上来理解,而应当从形成(δημιουργικός)与效用的层面上来理解。使徒行传说“我们也是他所生的(使徒行传17:28 和合本)”(或作我们也是他的后裔)并非在对神本质的分有的意义上来说,而是在我们与神的相似的层面上来说。希伯来书12:9说神是“万灵的父”也是这个道理。
  2. 圣子的神人二性并非意味着圣子的神性和人性是可分的,二性乃在一个位格之内联合。借此方式,道于一个位格(hypostasis)之内取了人性,此方式并非意味着一个位格之内发生着如某物的部分与部分之间的缠混,却是处在对于人性来说是完善着和维系者的位置,因此作为本质性附属物(essential adjunct),人性确实获得了完美,然而神圣的本质(divine nature)却从未被加上什么。[14]
  3. 三位一体的教义强调的是神有三个位格,而非三个本质。本质的不同才能导致真正的差异,而模态(mode)的不同只是起了修饰作用,却并不会导致本质的差异。[15]

问题八:神在本质上是无限的吗?我们确证,并反对苏西尼派和沃斯蒂乌斯。

问题陈述

这里所处理的无限性乃在以下的几个层次上:

  1. 并非附庸范畴(syncategorematic)或是相对意义上的(例如空间的无限可分性),而是范畴性的和绝对的。
  2. 并非潜在的无限(例如某种意义上事物的可能的无限伸长[16]),而是实际的无限(据此,神的本质并非还未被限定,而是本身就是真的无限的)。
  3. 并非在不完全的、取巧的(oblique)的意义上无限,而是在正当的、全然的意义上无限。

具体来讲,神的本质无限有三种含义:

  1. 原初性的含义,因为神是全然的独立的,并且没有任何事物先于祂自己。
  2. 形式上的(formally),因为他拥有绝对无限的(aperiron[17])本质。
  3. 实际效用上的(virtually),因为神的活动从没有限定的领域,祂也不需要任何先在的原因引起祂的活动,祂乃是照着其的意旨而自由行事。

苏西尼派和沃斯蒂乌斯先是不承认神本质上的广大无边性,接着就否认了神的无限性。荷兰抗辩者间接地同意了他们的看法,只把能力与作为的无限归给了神,但拿走了或质疑了神本质的无限性。

从诗篇 145:3 和约伯记 11:7 证明神本质上的无限

神本质的无限是圣经清楚教导的:

耶和华本为大,该受大赞美;其大无法测度。(诗篇145:3 和合本)

Great is the LORD , and greatly to be praised, and his greatness is unsearchable.(Psalms145:3 ESV)

在这里诗人绝对不是讲述神质量上的伟大——因为神是个灵——而是讲到神本质与品质[18]的伟大,更确切地说是无限。

因此,琐法说:

你考察就能测透 神吗?你岂能尽情测透全能者吗?他的智慧高于天,你还能做什么?深于阴间,你还能知道什么?其量比地长,比海宽。(约伯记11:7-9 和合本)

“Can you find out the deep things of God? Can you find out the limit of the Almighty?It is higher than heaven —what can you do? Deeper than Sheol—what can you know?Its measure is longer than the earth and broader than the sea.(Job11:7-9 ESV)

琐法的话不应当被视作只是指着神的完美的智慧说的,因为整篇经文都是在处理神的无边性(incomprehensibility);就算这里的经文是单单指着智慧说的,这里的论证也丝毫不会丧失力量——有限的本质绝不能承担无限的完美品质或属性

同样,还有一些圣经节作证:

谁曾用手心量诸水,用手虎口量苍天,用升斗盛大地的尘土,用秤称山岭,用天平平冈陵呢?(以赛亚书40:12 和合本)

看哪,万民都像水桶的一滴,又算如天平上的微尘;他举起众海岛,好像极微之物。...万民在他面前好像虚无,被他看为不及虚无,乃为虚空。(以赛亚书40:15,17 和合本)

从神的完美证明神本质的无限

  1. 神拥有所有的完美。
  2. 神的本质的性质是善的。
  3. 无限的性质为善的本质比有限的性质为善的本质更完美。[19]
  4. 神的本质是无限的。

对异议的解释

神自然是全然、完美地知道自身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祂受到了任何的限制。因为祂对自身的知识与理解本身也是无限的。[20]

脚注

  1. 我想不到合适的译法。暂且这样译。 ↩︎
  2. 这并非意味着存在神的属性不是本质的。这一点上一个问题已经证明过了。 ↩︎
  3. 可以进行简单地证明。因为神的本质是不可触碰的,而神的属性都是本质的,所以神的属性是不可触碰的。 ↩︎
  4. 关于本体一词的用法,我们可以简单地将其认作构成某物的质料。在“神论(一)”的脚注部分,我举了一个例子,希望能帮助理解。 ↩︎
  5. 我怕大家会误解——因为我们时常会陷入不承认基督完全的人性的误区之中——所以这里把图伦丁的原文贴上来:This distinction cannot favor the error of those who maintain that the divine properties were communicated to the human nature of Christ. As will be seen in the proper place, communication in the concrete, as to the person (which we acknowledge in Christ), differs from communication in the abstract, as to nature (which we deny). Communication may be formal and intransitive by a transfusion of the same properties which are in God into the human nature of Christ (which we reject); or it may be transitive and effective by analogy (which we hold can be granted in rational creatures in respect to the affirmative attributes). ↩︎
  6. 后文的组成、组分等都是这个词。 ↩︎
  7. 康拉德·沃斯蒂乌斯(Conrad Vorstius,德语:Konrad von der Vorst;拉丁语:Conradus Vorstius;1569 年 7 月 19 日 – 1622 年 9 月 29 日)是德国-荷兰异端神学家,是莱顿大学神学教授 Jacobus Arminius 的继任者。他的任命以及围绕他的争议在十二年休战期间成为联合省政治和宗教事务中的国际事务,并为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对这些事务的不正当干预提供了借口。 Vorstius 发表的神学观点被认为是对苏西尼派的同情,并于 1619 年在多特会议上被宣布为异端。(摘自维基百科条目Conrad Vorstius) ↩︎
  8. 原文是morally,或许可以理解为现象的层面? ↩︎
  9. 参见问题六的探讨 ↩︎
  10. 这个内容可能和问题五更加相关。 ↩︎
  11. ὁδός是阴性,这是语法的特例之一。 ↩︎
  12. 在希腊文中,在名词前面加上冠词的作用就是使对象概念化(参见Daniel B. Wallace的《Greek Grammar Beyond The Basics》,第209页),于是这里主耶稣所谈论的道路、真理、生命便不只是效用层面上的,而是实体层面上的。 ↩︎
  13. 我们说万物都出于神是说神是从无创造了万物。 ↩︎
  14. 这一部分确实还没有讲清楚。到基督论的部分的时候应该会被解释清楚。 ↩︎
  15. 关于这种说法的合法性我在从前的文章《三位一体论(The Trinity)》中提到过,这里再解释一下。实际上我们可以理解为同一个本质作不同的事情时就是处于不同的模态。做着计划定旨的位格圣父并非意味着其本质与亲自救赎的圣子的本质有何差异,其只是做的事情不一样。显然做不同的事不能意味着本质的差异。 ↩︎
  16. 这与空间自身的特性有关 ↩︎
  17. 此乃阿那克西曼德的用语。其认为世间有作为万物之源的不受任何限制的始基。 ↩︎
  18. 这里要记得前几个问题得出的结论,也就是这二者在本体上是同一的。 ↩︎
  19. 乍一看这一条好像会有疑问,但如果我们去分析本质的含义的时候会发现疑问会被打消。因为我们知道对于作为全然至善存在的神来说,其除了不能背乎自己外不应当被任何事物限制。在这个事实背后我们看见的是,善的本质其能受的限制是越少越好,越少越完美。 ↩︎
  20. 后面有一大段讲到神会包含所有形式的(formally)与显著性(eminently)上的完美。因为内容关系不大,且极为繁琐,所以我就省去了。前面同样省去了运用神的能力来证明神的无限性,其中因为有明显的逻辑漏洞,所以就略去了。 ↩︎

神论(二):神的不可触碰性、纯一性、本质无限性
http://avcaleb.github.io/2023/01/29/ST3/
作者
A. V. Caleb
发布于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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